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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发文要求:切实做好2009年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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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交通征稽》(2008年第21期,总第189期) 更新时间:2008-11-21 20:22: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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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全国公路养路费联网稽查的试点和推广工作
10月14日,交通运输部发出《关于印发全国公路养路费联网稽查系统接口通讯协议的函》(厅函公路〔2008〕115号),对全国公路养路费联网稽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燃油税正式实施前切实加强和规范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6〕103号),全面提高公路养路费征稽工作的效率和服务水平,交通运输部委托江苏省公路局等单位牵头组织全国公路养路费联网稽查课题研究与实施。经广泛调研并充分征求各方面的意见,课题组起草了《全国公路养路费联网稽查系统接口通讯协议》。
交通运输部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接口标准及有关要求加强本地区公路养路费征收稽查系统建设与改造,积极完成全国公路养路费联网稽查试点及推广有关工作。对于应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课题组。
规范票据管理
10月20日,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联合发出《关于印发2009年度全国公路养路费缴讫证式样的通知》(交公路发〔2008〕355号),要求各地严格按照统一式样及有关规定印制、发放和使用2009年度公路养路费缴讫证,确保全国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同时指出,各地实际印制的票样报送交通运输部备案。公路养路费票据的管理制度,按照《财政部 交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公路养路费票据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7〕5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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